December 19, 2020

全面取消機車待轉會怎樣?網分析「殘酷後果」:反而更糟


全面取消機車待轉會怎樣?網分析「殘酷後果」:反而更糟

台灣機車族眾多,騎車務必遵守相關交通規則。而近日有網友就好奇在PTT發問「全面取消機車待轉,台灣的日常會變怎樣?」該問題掀起熱論,許多網友紛紛點出「可能後果」,認為若是取消機車待轉這項規定,交通亂象反而會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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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交通局日前公告,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實施有效減少機車事故發生,故將繼續維持此政策,而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20日則在台北市鄭州路、市民大道、塔城街與延平北路等路口,進行「待轉大富翁」行動,造成交通雍塞,甚至發生民眾口角紛爭。對此,有網友就在PTT八卦板發文詢問大家「如果全面取消機車機車待轉,以後機車都不用『二段式左轉』,這樣台灣的日常會變怎樣?」

▲有網友在PTT發問「全面取消機車待轉,台灣的日常會變怎樣?」問題掀起熱論。(圖/翻攝自PTT)

問題一出,立刻引發熱論,許多人紛紛推敲恐怖後果,「更多三寶」、「車禍會更多吧!」「內線道會有摩托車從分隔道邊超車」、「更亂啊。內線禁行機車不改就只能是一堆外線左轉」、「沒待轉,機車密度高,請參考越南」、「絕對慘不忍賭,其他國家的機車密度有這麼高嗎」、「車禍比較多,塞爆!」「血流成河,救護車滿街跑」。

另還有網友直指「認為要先從取消車種分流開始,不然一堆內外線右左轉」、「不只待轉,整個交通設計跟觀念都要翻新」、「真正該做的是限制機車數量,台灣人均至少一台機車,這才是不正常的根本原因,然後騎車一堆都有到處鑽的劣根性,你取消待轉區就跟把待轉區拉到左轉道差不多,就一堆車擠在左轉道上待撞」。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20日在台北市鄭州路、市民大道與延平北路等路口,進行「待轉大富翁」行動,造成交通雍塞。台北市警方動員300多員警力前往現場管制。(圖/翻攝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臉書)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及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

而對於是否廢除「機車待轉」這項規定,交工處表示,未來仍將因地制宜審慎檢討機車行駛路權,並就需兩段式左轉的路口視現地狀況調整機車待轉區容量,俾提供機車騎士合理及安全的騎乘空間。(編輯:許苡晴)

「待轉大富翁」轉進人潮洶湧新北耶誕城 北中南同步連線

中央社 · 8 小時前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8日電)富邦金控(2881)宣布公開收購日盛金控(5820),對於外界好奇「大象為何併螞蟻」,富邦金總經理韓蔚廷提出3大理由,除了因日盛金大股東公開表示想賣,也是看上日盛證券的強項;若能收購整併,市占率將挑戰市場第二大。富邦金今晚臨時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宣布以每股新台幣13元公開收購日盛金50.01%股權,目標100%收購,換算溢價率為24.8%。估算取得日盛金50.01%股權收購金額為245.26億元;若取得100%股權,總收購金額將增至490.42億元。對於此公開收購案,日盛金今晚表示不回應。韓蔚廷說明,此次公開收購要成功有兩項前提,第一是於2021年2月1日收購期截止前,收到日盛金50.01%以上股份;若未達50.01%門檻,就一股都不會收購,第二則是公平會同意不禁止結合。針對媒體詢問是否有信心完成公開收購,韓蔚廷說,沒到最後一刻不敢說,但就是有點信心,才會啟動公開收購,有自信在以每股13元價格收購條件下,「幾乎所有股東都有獲利出場機會」;也相信若能順利完成收購,將可發揮綜效,提高股東報酬率。至於外界好奇,市值逾4兆元的富邦金,在市場上應該有更好投資標的,為何要選擇日盛金,「大象為何要併購螞蟻」。韓蔚廷表示,首先,雖然市場標的很多,但不一定都有機會可投資,相對日盛金大股東已曾公開表示有意出脫持股;其次,目前富邦人壽在金控中獲利占比偏高,希望未來能均衡業物發展;再者,加上日盛金對業務經營、風險掌握度表現都不錯,對合併後可發揮綜效較有把握。韓蔚廷指出,尤其是日盛金擁有近60年歷史的老牌日盛證券,客戶穩固,擁有130萬名客戶,市占率約3.5%,加上富邦證券市占率5.5%,若能完成收購整併,將可挑戰成為市場第二大;日盛銀行目前有44家據點,加上富邦銀行的135家,實體通路覆蓋率將可大幅提升,並達到北中南東均衡,對強化財管業務通路也有助益。富邦金規劃,若順利收購日盛金,未來將進行日盛證券與富邦證券,及日盛銀行及台北富邦銀行整併。在員工權益方面,韓蔚廷表示,會提供更大的舞台讓日盛金員工加入,並會依法保障日盛金3000多名員工權益。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則表示,公開收購日盛金主要基於三大考量,第一為強化銀行及證券業務,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第二是平衡銀行、保險及證券業務多元收入來源,深化全方位金融服務平台,第三是為響應政府金金併政策,提升產業競爭力。另一方面,對外界關注日盛金現行大股東,包含中國明天系集團創辦人肖建華(以建群投資最終受益人名義握有控制權),韓蔚廷強調,此次公開收購與明天集團及任何政治因素都無關,單純為獨立判斷,事先並未與包含港商建群投資在內的大股東聯繫。(編輯:張良知)

〈富邦金擬併日盛金〉公開收購100%需花490億元 將於明年Q2增資

中央社 · 9 小時前

日 期:2020年12月18日公司名稱:富邦金(2881)主 旨:富邦金董事會決議通過公開收購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發言人:韓蔚廷說 明: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公開收購2.事實發生日:109/12/18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金控”或“本公司”)公開收購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盛金控”)50.01%~100%。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日盛金控參與應賣股東。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本公司依法不得拒絕日盛金控任何股東之應賣,因應賣人可能包含本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所規範之關係人,本公司業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規範辦理。7.併購目的:本公司及日盛金控皆為金融控股公司,業務係以投資及被投資事業管理為限,並已投資之事業包括銀行業、保險相關業及證券業等。透過本次公開收購,日盛金控將得結合本公司之集團資源及管理經驗,提升其整體經營效益,為更廣泛的客戶群提供更完善、多元之金融服務,故擬進行本次公開收購,後續本公司不排除依據相關法令吸收合併日盛金控,並依法終止其上櫃。本公司將於合併完成後持有日盛金控旗下所有子公司,且不排除於未來視實際情況依法就日盛金控旗下子公司之組織、營運、業務、財務、人事及科技系統等與本公司進行整併,以進一步強化本公司之整體競爭力。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平衡本公司集團銀行、人壽及證券業務收入來源、以及響應政府金金併政策,提升產業競爭力。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公開收購完成後,本公司擬依法與日盛金控進行整併,如能發揮綜效,對日後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1)本次公開收購之收購對價為每股現金新臺幣13元。(2)應賣人應自行負擔證券交易稅、所得稅(若有)、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需之合理費用及應負擔之稅捐,其中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手續費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係依應賣人申請交存應賣次數分別計算,另應賣人經由保管銀行申請交存應賣者無需負擔證券經紀商手續費;倘有此類額外費用,本公司及受委任機構即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兆豐證券”)將依法申報公告。本公司支付應賣人股份收購對價時,將扣除所得稅外之上開稅費,元以下無條件捨去。為免應賣人所獲對價不足支付證券交易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相關費用,應賣股數低於5股(不含)者 不予受理。(3)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係有效應賣股份數量已達最低收購數量及取得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本公司與日盛金控結合)且本公司已如期將公開收購預定總收購價全數匯入兆豐證券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後,公開收購對價將由兆豐證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日)以內撥付。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本次公開收購全數以現金為對價,收購價格為每股新臺幣13元整。資金來源為本公司自有資金及發行商業本票支應。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本次公開收購全數以現金為對價,收購價格為每股新臺幣13元整,故不適用。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何淑芬會計師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5578號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經綜合考量資產法及市場法之結論,試算日盛金控於評價基準日合理之每股收購價格參考區間為新台幣11.3元至14.7元。故認為公開收購人擬以每股現金新台幣13.0元為對價,公開收購日盛金控至少50.01%普通股股權,最終目標為取得100%股權之每股價格係於合理範圍內,應屬合理。18.預定完成日程:(1)本次公開收購依據法令規定必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申報日預計不晚於民國109年12月21日,公開收購開始日預計不晚於民國109年12月22日。(2)如本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含延長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時有效應賣股份數量未達最低收購數量或尚未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許可或申報生效,本公司對所有應賣之日盛金普通股股份將不予收購。(3)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且本公司已如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預定為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支付收購對價,並交割成交之有價證券。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不適用。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不適用。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請詳公開收購說明書。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無。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無此情事。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不適用。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過去一年:本公司無。未來一年:視市場情況及未來本公司政策而定。31.資金來源:資金來源為本公司自有資金及發行商業本票支應。32.其他敘明事項:(1)為進行本案,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本案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簽署及交付所有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或申報等事項。除收購價格外,其他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或因事實需要應變更本決議內容及其他相關事宜時,亦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法全權處理之。(2)本次公開收購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2項及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始得為之。申報日預計不晚於民國109年12月21日。(3) 本案以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結合為成就條件,若無法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前經公平交易委員會決定不禁止或遭禁止結合,應賣人應自行承擔本次公開收購無法完成或延後取得對價及市場價格變動之風險。(4)查詢本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https//www.emega.com.tw(即受委任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網頁)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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